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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数据中心(IDC)管理制度

时间:2018-12-07 18:40作者:浏览:[]

(试行)

第一章    出入管理

第一条  数据中心机房工作人员刷卡进入机

第二条  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机房工作的,需首先填写登记表,并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三条  参观人员需事先联系,并得到中心主任批准,才能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四条  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相关制度并听从机房工作人员指导。

第五条  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二章    操作管理

第六条  非数据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和操作数据中心任何设备、设施。

第七条  对应用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以及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须经学校规定的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数据中心关键设备的操作实行双人作业制度,严格按照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有关过程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维护资料、档案定期整理存档。

第九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整洁,操作结束后整理好有关工具和配件。

第十条  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第十二条  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第十三条  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  数据中心管理人员每天巡查数据中心机房,检查数据中心环境支撑设施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第十六条 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第十七条  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第十八条  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第二十条  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按程序审批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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