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虚拟服务器管理办法

时间:2018-11-30 09:50作者:浏览:[]

(试行)

为了更好地对学校虚拟服务器资源进行管理,满足学校各部门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虚拟服务器服务对象为学校各部门。

第二条 虚拟服务器使用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布任何违反政府规定的信息和内容。如发现此类信息,网络信息中心将终止服务,并将资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 虚拟服务器用户不能在服务器上运行大量占用服务器资源的程序;不能制造、传播病毒、木马、后门;不能架设代理、邮件等网络应用服务软件等,如有以上情况,网络信息中心有权要求用户修改、删除或关闭服务器。

第四条 申请方管理员首次使用虚拟服务器必须修改密码,并自行妥善保管好虚拟主机的账号和密码,如因用户的账号和密码泄露,造成整个虚拟主机系统受攻击,或服务器信息内容遭破坏、信息丢失、不良信息被发布等,将暂停对该部门的服务;如因没有及时进行信息安全监控,致使不良信息传播,且造成较大影响,将依照《网络安全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虚拟服务器负责人、系统管理员岗位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网络信息中心申请变更。

第六条 数据库服务器须实时备份,包括日志文件、流水数据和操作系统。对于重要数据须异地备份、异地转存和专人保管。

第七条  承担网站服务的虚拟服务器,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信息审核,杜绝非法信息的出现。

第八条 虚拟服务器使用发生变更时,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不再使用虚拟服务器,申请部门应当及时向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注销。  

第九条 服务器须建立完整的技术实施与维护档案,专人专管。

第十条 服务器系统须及时升级、安装安全补丁。

第十一条  不得利用服务器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不得故意破坏服务器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服务器系统时间。

第十二条 管理员须对账户与口令严格保密、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对服务器管理权限定期更新设置,防止恶意破译。

上一条: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数据中心(IDC)管理制度 下一条: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关闭